摘要
京教办[2013]21号各区县教委、燕山教委,各区县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审计局、文化委员会,各高等学校,各有关单位:根据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2013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办[2013]4号),经北京市治理教育乱收费局际联席会议研究,现就2013年北京市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主要任务(一)
出处
《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
2013年第24期12-20,共9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Beijing Municipal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