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京政办发[2013]57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建立北京市危险化学品集中管理体系的若干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建立北京市危险化学品集中管理体系的若干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进一步做好本市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首都社会安全稳定,现就建立本市危险化学品集中管理体系提出如下意见:
出处
《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
2013年第29期11-14,共4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Beijing Municipal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