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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北京市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调整为北京市教育矫治局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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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京政办发〔2014〕22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北京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市政府决定,将北京市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调整为北京市教育矫治局,为市政府部门管理机构,由市司法局管理。北京市教育矫治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另行印发。
出处 《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 2014年第12期21-21,共1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Beijing Municipal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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