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京建法[201412号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地局,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各有关单位:为加强本市自住型商品住房销售管理,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做好本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京政办发[2013]17号)和《关于加快中低价位自住型改善型商品住房建设的意见》(京建发[2013]510号)文件规定。
出处
《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
2014年第34期11-13,共3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Beijing Municipal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