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京绿造发[2014]7号各区、县园林绿化局:为加强和规范本市平原地区新增林木资源养护管理工作,巩固平原造林工程建设成果,根据北京市平原地区造林工程建设总指挥部《关于加强平原地区造林工程新增森林资源管护工作的意见》(市总指发[2013]4号),现制定《北京市平原地区造林工程林木资源养护管理办法(试行)》,并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出处
《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
2014年第38期148-152,共5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Beijing Municipal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