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京政容发[2014]110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政市容委、各区县城管执法监察局、天安门城管分局、开发区城管分局、房山燕山城管分局、西站城管分局,各燃气供应企业:为严惩燃气供应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规范燃气行政执法裁量权,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和《北京市燃气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我们就责令燃气供应企业停产停业、吊销燃气经营许可证处罚事项进一步明确了适用案由和裁量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该标准自2015年2月9日起开始试行。
出处
《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
2015年第3期31-37,共7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Beijing Municipal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