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京政办发[2015]21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关于北京市第九届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北京市第九届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关于"居民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的规定。
出处
《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
2015年第18期73-80,共8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Beijing Municipal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