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京政办发[2015]51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发[2015]12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4]56号)等文件精神,全面落实《环境保护法》,切实提升环境监管执法水平,努力促进环境质量改善。
出处
《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
2015年第38期23-32,共10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Beijing Municipal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