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京食药监[2015]31号各区县局,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分局,各直属事业单位:《北京市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暂行)》已经市局2015年第40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自2015年11月1日起实施,请结合以下要求一并遵照执行。一、关于旧版食品生产许可证变更及延续持有旧版食品生产许可证的生产者申请变更或者延续许可,应当向市局提出申请,经审查符合要求的。
出处
《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
2016年第1期31-81,共51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Beijing Municipal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