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京民防发[2016]47号各区民防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民防局、各有关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北京市人民防空条例》和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有关批复,自2015年3月1日起,我市执行《结合建设项目配建人防工程面积指标计算规则(试行)》,经检验,效果良好。为总结经验,弥补不足,我局对部分配建标准进行了修改完善。
出处
《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
2016年第30期72-76,共5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Beijing Municipal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