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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部分办税事项实行全市通办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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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6年第10号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扎实推进办税便利化,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提高税收征管效能,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决定对部分办税事项实行全市通办。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一、本公告所称全市通办,是指纳税人对本公告所列的办税事项,不受经营地点和所属主管税务机关的限制,可以通过'北京互联网地税局'或者到全市各地税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
出处 《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 2016年第34期90-96,共7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Beijing Municipal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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