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京发改规[2016]7号各有关单位:现将《电力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试行)》(2016年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特此通知。2016年2月24日(联系人:电力管理处方砚升;联系电话:66415588-0549)电力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2016年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电力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裁量权。
出处
《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
2016年第38期6-22,共17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Beijing Municipal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