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京教勤[2017]19号各区委教工委、教委、政府教育督导室、综治办、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分局、民政局、司法局、团委、妇联:为加强本市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防治工作,切实保护广大中小学生的人身权利,根据《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结合本市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加强组织领导孩子是家庭的希望、国家和民族的未来,促进孩子全面健康成长是政府、学校、家庭和社会各方面的共同责任。中小学生正处在身心健康发展和世界观形成的关键阶段。
出处
《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
2017年第21期64-73,共10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Beijing Municipal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