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京建法[2017]7号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东城、西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各区气象局,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决定》(国发[2016]39号)精神,根据《中国气象局等11部委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决定〉的通知》(气发[2016]
出处
《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
2017年第22期58-60,共3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Beijing Municipal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