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78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关于所外执行劳动教养的暂行规定>等19项规章的决定》已经2018年1月23日市人民政府第17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市长陈吉宁2018年2月13日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下列19项规章:一、关于所外执行劳动教养的暂行规定(1984年6月22日北京市人民政府京政办发73号文件发布)
出处
《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
2018年第15期6-9,共4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Beijing Municipal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