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京人社居发[2018]67号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国务院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精神及我市确定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行定额缴费的相关规定,结合全市城乡居民实际收入情况,考虑参保人经济承受能力,2018年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仍维持最低缴费标准为年缴费1000元,最高缴费标准为年缴费9000元。
出处
《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
2018年第23期32-32,共1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Beijing Municipal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