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京建法[2019]11号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东城、西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各分局,各有关单位:为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依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4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 0 1 8〕3 1号)等有关规定.
出处
《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
2019年第20期31-53,共23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Beijing Municipal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