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京发改[2019]757号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的通知》(发改价格[2019]842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调整本市输配电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2019年7月1日起,2017-2019年北京电网输配电价中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户电度电价每千瓦时降低2.02分。调后具体标准见附件。
出处
《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
2019年第25期24-26,共3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Beijing Municipal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