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5年12月,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落实(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的实施办法》,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发通知,提出了明确约束和禁止要求,为减少和预防法院内部人员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设置了“禁区”、“雷区”、“高压线”。通知强调,全省各级法院要加强学习,切实将《实施办法》宣传到位、落实到位、执行到位。要将此项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狠抓工作落实。
出处
《法律与生活》
2016年第2期60-60,共1页
Law & Lif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