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社会语言学家高拨尔(Henri Gobard)的观点,人们使用的语言从功能的角度可以分为四类,即母语,源于乡村或在乡村社区使用的本土语或地域性语言;媒介语,是商业贸易和官僚行政体系用语言;指涉语,用于传达意义和文化创造;神话语言,宗教或类似感情用。这四种语言可以分布在一种语言共同体内,也可以由不同的语言来充当不同用途~①。在中国,通用的媒介语和指涉语是汉语,在面对外国语言文字和政治场合时,"中文"特指的就是汉语。对以少数民族语言为母语的少数民族作家来说,使用汉语写作时所碰到的问题,与使用母语写作的汉语作家就有很大的差异。
出处
《民族文学》
北大核心
2016年第1期154-160,共7页
National Literatu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