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2006年1月1日:中国全面取消农业税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2005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十六次会议于1958年6月3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自2006年1月1日起废止0至此,在中国延续了2600年的“皇粮国税”——农业税被彻底取消。
出处 《党史博览》 2016年第1期F0002-F0002,F0003,共2页 General Review of the Communist Party of China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