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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购”可否不履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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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房产交易中,付了定金之后又以各种理由毁约,拒绝完成房产买卖交易的事件层出不穷。2015年7月20日,一桩价值千万的别墅买卖纠纷引起了多家媒体的关注,买家在支付了350万购房款后,以自己是“限购对象”为由请求解除购房合同。买家的行为是否存在违约?350万购房款能否收回?法院受理后又会作出哪种判断?
作者 李潇
出处 《检察风云》 2016年第2期62-63,共2页 Prosecutorial Vi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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