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三部委实行对燃煤电厂超低排放电价支持政策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为鼓励引导超低排放,2015年12月10日,国家发改委、环保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实行燃煤电厂超低排放电价支持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决定对2016年1月1日以前已经并网运行的现役机组,对其统购上网电量加价每千瓦时1分钱(含税):对2016年1月1日之后并网运行的新建机组,对其统购上网电量加价每千瓦时0.5分钱(含税)。上述规定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
出处 《中国煤炭工业》 2016年第1期13-13,共1页 China coal industry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