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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表决通过实施宪法宣誓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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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山西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近日表决通过了《山西省组织实施宪法宣誓办法》。《办法》共十条,对山西省组织实施宪法宣誓制度的范围、宣誓誓词、组织机关、组织形式等作出了规定。《办法》规定,从2016年1月1日起,山西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或者任命、决定任命、批准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各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应当公开进行宪法宣誓。
出处 《新疆人大》 2016年第1期43-43,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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