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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家森林城市”有哪些?(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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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3年“国家森林城市”:江苏省南京市,山西省长治市和晋城市,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辽宁省抚顺市,浙江省湖州市,安徽省池州市,福建省厦门市,山东省临沂市,河南省平顶山市和济源市,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和玉林市,四川省广安市和广元市,云南省昆明市,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
出处 《党员干部之友》 2016年第1期45-45,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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