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四年短暂的清末广西地方自治运动,是清政府在全国推动的地方自治运动的先行者和效益显著者。广西巡抚张鸣岐积极建立较为系统的地方自治机构,颁布一系列地方自治章程和条例,出台一些地方自治议案,促进了广西政治近代化,是民国广西地方自治的先例。但由于时间和时代的限制,清末广西地方自治也具有官办特色和不彻底性的局限。
出处
《广西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1期111-116,共6页
Social Sciences in Guangxi
基金
广西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11BFX001)
广西民族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gxunchx2014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