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曾经环境极度恶化的西南地区"锰三角"经过政府部门、锰矿企业、当地居民等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取得了显著成效。在总结"锰三角"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经验的同时,深入剖析"锰三角"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思路,试图构建污染矿区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内容、原则和实现途径,为"锰三角"等污染矿区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提供参考。
出处
《现代农业》
2016年第2期83-85,共3页
Modern Agriculture
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污染矿区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研究:基于西南地区"锰三角"的实证"(12YJC630020)
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项目
湖南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获得者科研项目"矿产资源开发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及共同治理研究:以西南地区"锰三角"为例"(YB2012B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