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海南省引进人才政策有了新的突破,由省人事劳动厅、公安厅、财政税务厅、粮食局联合制订的《关于吸收录用省外辞去公职的科技人员的暂行规定》出台,它的实施,是为有志于献身海南经济特区开发建设的八方人才清除障碍。海南省人事劳动厅等四个单位联合制定了这个规定,主要内容是: 一、取得中级职称和中级职称任职资格、成绩突出的科技人员,其所学专业是我省紧缺的,又是我省全民所有制企、事业单位急需而同意接收的,如本人所在单位不同意放行,本人辞职后,持有所在单位或当地人事部门同意辞职证书的,由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索取档案审查。
出处
《中国人才》
北大核心
1989年第6期19-19,共1页
Chinese Tal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