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农村治理的法治化是现代法律逐渐融入乡土社会,进而取代传统社会调控机制的一个长期的过程,是农村治理现代化的基本趋势。在推进农村法治发展的多元主体中,村级组织、公民社会和农村居民因掌握的知识、资源有限,只能是普通的参与者,基层政府拥有足够的权力资源、制度资源,有公共财政的支持,具备发起乡村动员的条件,其应为农村法治氛围的营造者、农村基层矛盾的协调者、农村法治发展的主导者。
出处
《管理观察》
2016年第2期56-58,共3页
Management Observer
基金
湖南广播电视大学"基层政府主导农村法治发展的困境与对策"课题研究成果
课题编号:XDK2014-A-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