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无党派人士"在中国具有特定的含义,按《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第三章第十一条的界定,它是指没有参加任何政党、有参政议政愿望和能力、对社会有积极贡献和一定影响的人士,其主体是知识分子。该《条例》同时明确指出,无党派人士可以参照民主党派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等职能,因此"无党派人士"是在政党制度范畴内使用的一个特定称谓,并不是一般的无党无派的群众。
出处
《党政干部论坛》
2016年第1期41-44,共4页
Cadres Tribune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课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研究》(项目编号:11zd071)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