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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作出决定1995年4月至1996年4月为“城市规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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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实施五周年之际,建设部常务会议决定:1995年4月至1996年4月为"城市规划年",把抓好城市规划工作列为建设部的首要任务。设想用一年左右时间,在全国范围内统一行动,依法完善"一书两证"制度,彻底清查和处理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清理整顿城市郊区特别是城乡结合部的用地和建设项目,理顺管理体制,建立正常的管理秩序;
作者 李秉仁
出处 《城市规划通讯》 1995年第8期2-2,共1页 Urban Planning News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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