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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规划局对旧城改建中居住建筑规划管理提出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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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了确保旧城改建中城市规划的实施,维护群众的利益,维护社会稳定,郑州市规划局对旧城改建中居住建筑规划管理提出了要求:一、任何建设单位和开发公司必须按照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提供的规划设计条件和批准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开发建设。
作者 豫相
出处 《城市规划通讯》 1996年第3期12-12,共1页 Urban Planning News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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