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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市城市规划管理实施细则》已批准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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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四平市城市规划管理实施细则》已经1996年5月7日四平市人民政府第35次常务会议审查通过,并自1997年4月1日起施行。《细则》是四平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吉林省城市规划条例》等专业法规和《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作者 赵国清
出处 《城市规划通讯》 1997年第9期12-12,共1页 Urban Planning News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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