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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准天津、拉萨、唐山三市城市总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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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务院于7月2日、7月30日和8月5日,分别以国函[1999]78号、89号和94号,批准了唐山、拉萨、天津三市的城市总体规划。国务院在《关于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中指出,天津市是我国直辖市之一,环渤海地区的经济中心。天津市的建设和发展应坚持人口、经济、社会。
作者 曹继林
出处 《城市规划通讯》 1999年第16期1-3,共3页 Urban Planning News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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