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十五"计划配套的12个重点专项规划将陆续公开发布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十五"计划编制方法和程序,"十五"计划分为《纲要》、重点专项规划和行业规划三个层次,其中重点专项规划是以关系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的关键领域、薄弱环节等重大问题为对象编制的规划,包括城镇化,人口、就业及社会保障,科技教育(分为科技、教育、高技术三部分),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水利发展,综合交通体系发展,能源发展,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提高国际竞争力,信息化发展及西部开发等重点专项规划。(光明日报 8.6)
出处
《城市规划通讯》
2001年第16期14-14,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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