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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建设厅认真贯彻《江西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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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江西省从5月1日起实行《江西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条例》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对村镇规划的制定、实施和村镇建设管理工作进行了规范。江西省建设厅近日就学习宣传贯彻《条例》发出通知。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门要认真学习、深入宣传条例,紧密联系实际不折不扣地贯彻实施《条例》。通知强调进一步强化村镇规划的"龙头"
作者 江建文
出处 《城市规划通讯》 2002年第13期10-10,共1页 Urban Planning News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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