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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创立规划决策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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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从今年10月1日起,厦门市重大项目的选址、重点地段的设计及城市总体布局等规划工作,不能再由某个领导拍脑袋决定了,必须经过严格的法定程序。近日,厦门市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44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厦门市城市规划条例》,该《条例》自今年10月1日起施行。
作者 陈榕生
出处 《城市规划通讯》 2002年第13期12-12,共1页 Urban Planning News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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