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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规范居住区规划设计项目不达标不予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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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山东省临沂市规划局为贯彻落实建设部《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于日前发出通知,要求今后临沂市居住区规划设计必须符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有关规定。通知根据省建设厅转发建设部《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的要求。结合临沂市的实际情况,规定居住区、居住小区。
出处 《城市规划通讯》 2002年第24期12-13,共2页 Urban Planning News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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