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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对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作出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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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务院于11月10日以国函[2003]117号文对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审批〈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的请示》作了批复。《批复》原则同意修订后的《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年至2020年)》。指出,长沙市是湖南省省会,长江中游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批复》同意《总体规划》确定的2893平方公里的城市规划区范围。要求在城市规划区内,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合理利用山体和河流等自然分隔。
作者 本刊记者
出处 《城市规划通讯》 2003年第21期1-1,共1页 Urban Planning News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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