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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土地储备办法》正式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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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酝酿已久的《南京市土地储备办法》已正式颁布,从今年2月1日起,全市土地储备范围将扩大到12类,并首次以立法的形式加强土地市场管理,如土地储备中心未按规定支付土地收购补偿费用,原土地使用权人有权依法解除土地收购合同。
出处 《城市规划通讯》 2007年第3期12-12,共1页 Urban Planning News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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