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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要求在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中做好实地踏勘和论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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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土资源部4月11日发出《关于在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中做好实地踏勘和论证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就明确论证范围、突出论证重点、规范论证程序、加强组织领导等四个方面做出明确规定。通知规定凡属下列情形的建设项目,在用地预审中应当进行实地踏勘和论证:(一)线性工程。
出处 《城市规划通讯》 2008年第9期11-11,共1页 Urban Planning News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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