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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特别保护环境敏感建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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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8月1日施行的《宁波市环境污染防治规定》中,将居民住宅区及住宅楼均划分为环境敏感建筑物,并予以特别保护。
出处 《城市规划通讯》 2008年第17期11-11,共1页 Urban Planning News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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