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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表彰第四批“节水型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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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日前命名厦门等11个城市为第四批"节水型城市"。它们是:福建省厦门市、辽宁省沈阳市、江苏省南京市、湖北省武汉市、江苏省无锡市、安徽省黄山市、四川省绵阳市、陕西省宝鸡市、江苏省吴江市、山东省胶南市、山东省寿光市。
出处 《城市规划通讯》 2009年第7期1-1,共1页 Urban Planning News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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