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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14个设区市签订城镇化目标责任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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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分别与14个设区市人民政府就组织实施推进城镇化跨越发展各项具体工作签订责任状,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责任目标要求,各市人民政府负责本市加快推进城镇化跨越发展的具体工作,市长对本市本年度加快推进城镇化跨越发展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副市长负直接领导责任;对扩大城市规模、推进重点建设项目、年度村镇规划集中行动、打造特色名镇名村、做好"百家博物馆"建设、加大固定资产投资等方面分别作出具体要求,并纳入自治区人民政府层面的年度工作目标考核范围。
出处 《城市规划通讯》 2011年第8期13-13,共1页 Urban Planning News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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