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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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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日前从陕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获悉,陕西将进一步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对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该厅将对事故查处情况进行挂牌督办;对于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连发的地市,该厅将对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进行约谈。该厅要求,各有关质量安全责任主体要建立健全责任制度,建立工程质量责任终身制。
出处 《城市规划通讯》 2011年第15期9-10,共2页 Urban Planning News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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