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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上收22城市建设用地审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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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期,国土资源部对需报国务院批准建设用地的城市范围进行了调整,国务院上收22城市建设用地审批权。据了解,除原规定需报国务院批准用地84个城市外,自2011年起,新增了秦皇岛、镇江、南通、扬州、泰州、嘉兴、绍兴、台州、温州、马鞍山、德州、东营、威海、南阳、江门、惠州、珠海、佛山、
出处 《城市规划通讯》 2011年第17期11-11,共1页 Urban Planning News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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