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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接机构分设 强化地方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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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地方税是“中央税”的对称。它是以税收管理权艰划分,作为地方财政收入主要来源的税种总称。它与中央税相比较,在中央确定的地方税种范围内,可以由地方决定开征、停征范围,核定本地区的适用税率,确定减免税,制定具体管理办法。地方税与中央税相比,具有收入归地方所有,是地方财政收入的固定来源,管理权限由地方掌握,收入比较稳定,税源分散,征收管理难度大等特点。 随着国家经济体制的进一步改革,“分税制”
作者 张长江
机构地区 杞县税务局
出处 《财税与会计》 1994年第2期45-46,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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