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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税制实施以来税检工作存在的问题、成因及其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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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几年来,省、市、县三级检察机关已先后向同级税务部门派驻了税务检察室,全国各地查处了一些有影响的大案要案,为国家追缴了数额可观的税款。实践证明,各级税检室的成立,对强化以法治税,打击偷税抗税和骗税犯罪,维护正常的税收秩序,起到了巨大作用。但是也应该看到,检察机关向税务机关派驻检察室,还是个新生事物,没有成功的经验和成熟的模式可以借鉴,尤其是新税制实施以来,税检工作还存在一些急待解决的问题。 第一,税检室的职能作用未能充分发挥。税检室是检察机关的派出机构,其职责就是打击偷税抗税和骗税等税收违法犯罪行为。
出处 《财税与会计》 1995年第7期49-50,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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