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浅谈投资准则中的两个问题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投资》(以下简称投资准则)规定: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投资企业的投资成本与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之间的股权投资差额,按一定期限平均摊销,计入损益。这里的投资成本,是指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税金、手续费与相关费用。但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而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及分期付息债券自发行日至取得目的利息,应作为应收项目单独核算。
作者 蔡嵘 刘盘根
机构地区 郑州市财税学校
出处 《财税与会计》 1999年第10期17-18,共2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