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制度是一项涵义十分丰富和值得思考的制度。现行法律也越来越重视公众参与制度的实践。经过实践的检验,我们可以发现很多问题,如政府失灵和市场失灵问题在环境问题和环境群体性事件面前表露无遗。本文针对这些问题作出分析并且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措施,主要从明确公众参与环境保护主体、政府的问责机制的树立以及加强环境信息公开制度的执行等方面进行初步的论述,以期提高和完善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有效性。
出处
《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0年第5期69-71,共3页
Journal of Taiyuan City Vocational College